为深入贯彻落实安阳市中院“抓规范、提质效、强执行”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三心、七不准”十星执行干警活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工作全面提质增效,9月20日,汤阴县法院开启了“三心、七不准”十星执行干警评选活动。
“三心”是指诚心、齐心、放心。“诚心”即是对党忠诚、对执行工作热诚、对群众真诚;“齐心”即是树立全市法院“一盘棋”理念、齐心协力、团结协作、令行禁止;“放心”即是让党放心、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放心。“七不准”是指不准超期办案、不准有访不接、不准压款不发、不准收受钱物和利益输送、不准有令不行、不准违规执行、不准弄虚作假。
依据“三心、七不准”的标准要求,对纳入参评范围的14名执行干警采取星级评定的方式,每周根据上周工作表现,为每名参评干警评定一个星级,月底根据周评结果,将10个项目全部达标的执行干警,评为当月的“十星”执行干警,并进行通报表扬、记录存档,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心、七不准”活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体现,是打造过硬执行队伍、提升执行质效的有力抓手,可以带动广大执行干警树立亲民、担当、文明、规范的良好形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推动执行工作实现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