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庆丰,男,1979年6月25日出生,汉族,河南省汤阴县人,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地汤阴县瓦岗乡大江窑村1区1号,住汤阴县香格里拉小区A区5号楼2单元3楼东户。
2019年,我院以张庆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张庆丰以其患有肺结核等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已公示。公示期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9日。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如有意见请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372-6225710,通讯地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