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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减刑假释案件公示

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王保平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公 示

发布时间:2020-09-04 09:27:54


    申请人王保平,男,1973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河南省汤阴县人,初中文化,农民,住汤阴县瓦岗乡龙虎村4区13号。

    2020年,我院以王保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王保平以其患肺结核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已公示。公示期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9日。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如有意见请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372-6225710,通讯地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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