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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减刑假释案件公示

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肖宗庆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公 示

发布时间:2020-12-01 09:43:19


    申请人肖宗庆,男,1957年3月2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汤阴县白营镇南陈王村739号。

    2019年,我院以肖宗庆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肖宗庆以其患脑梗塞、高血压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医学鉴定、专家论证,本院于2019年11月5日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六个月,本院于2020年5月6日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六个月。临近期满,罪犯肖宗庆以其患脑梗塞、高血压等疾病为由向本院再次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已公示。公示期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6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如有意见请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372-6225710,通讯地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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