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规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就是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在很多人眼里,
“宪法”的面貌是庄严、权威,不可侵犯
如何让高冷的宪法走近可爱的小朋友?
看,汤阴县法院的干警这样做
“小朋友们,你们认识我手中的图案是什么吗?”
“国旗、国徽……”小朋友用稚嫩的声音回答。
“这个你们不熟悉的图案是——法徽,法徽是由麦穗、齿轮、华表、天平构成的,是法官的身份标志。”汤阴法院干警向小朋友们耐心讲解。
“大家看,我手中的这些汉字怎么读?”
“宪法、公平、正义……”孩子们骄傲地展示自己的识字“功底”。
在“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月2日,汤阴县法院干警走进汤阴县直幼儿园,通过趣味盎然的猜图识字、共读共唱等互动游戏,让小朋友们认识国徽、法徽、法槌、天平等图案,讲解宪法、法律、公平、正义等词语的含义,让法律意识在幼儿心中植根发芽开花,为他们的成长之路保驾护航。
随后,汤阴县法院的法官助理刘楠为幼儿园的老师们做了一堂丰富生动的普法讲座。刘楠用娓娓道来的语气,结合宪法小故事、生动的案例,重点讲解了宪法的作用、地位、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前总觉得宪法离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很远,听了讲座,才知道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与我们每个人密切相关”,听课的老师们都感觉受益匪浅。讲座结束后,老师们还围绕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法律困惑和难题进行了咨询,在学习过程中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懂得了在生活的方方面面要尊法、学法、用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和家属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