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9、8……
“双十一”已经进入倒计时,
满屏的红包诱惑、促销大降,
付定金、付尾款、优惠券、满减凑……
熟悉的规则里总有你算不明白的折扣,
在绞尽脑汁弄懂“算法”的同时,
听听“双十一”普法微课堂,
让购物省钱又放心!
定金能要求退还吗?
现在很多网购平台都推出了“预付定金、到期支付尾款”的活动。有些朋友一时冲动,支付了定金,但是后来后悔了,那么定金能否要求商家退还呢?答案是恐怕不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设置定金是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一般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如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如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定”与“订”的区别,只有“定”才受“定金”规则的约束,如果是“订”,那么恭喜你,即便缴纳了“订金”也不受“定金”规则的约束,如无特别约定可以要求退还。那么怎么样可以减少损失呢,建议买家按照约定,支付尾款,在收货后再选择全额退款退货即可。
收货后不满意能退货吗?
答案是可以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并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做、鲜活易腐、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还的商品除外。所以,收货后不满意的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进行退货,但是要注意时效性,就是必须要在7天之内,超过这个期限,就要看商家是否愿意配合了,不配合的也无可厚非。还要注意的就是商品的性质,是否属于上述不适合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这个就需要在购买前跟商家确认清楚了。
网络购物陷阱有哪些?
诈骗集团会利用“购物热”向消费者发送诸如“中奖”、特惠“一元购”、“红包领取”等链接,诱骗消费者点开链接,按指示操作,利用木马病毒盗取消费者银行卡内的现金。还有的是冒充客服,假借“所购商品出现卡单、调单或交易失败等情况,若逾期处理,账户资金将被冻结”等理由,诱导消费者将前转入其指定的账户,或者向有退款需求的消费者,打“感情牌”,向消费者哭诉,因自己工作的失误,向消费者多转了退款,如不收回将会受到公司的严重处罚等诈骗话术,博取消费者同情,再向消费者发送假造的转款凭证,获取消费者的信任,消费者信以为真,将自己银行卡内的钱“心甘情愿”得转给了骗子。种种的诈骗手段,让我们防不胜防,这里,我们不得不提醒大家,宁可错失“中奖”机会,也不要点开陌生链接,如有“退款”需求,也一定要在电商平台进行操作;对方一旦要求输入个人信息、绑定银行卡、提供验证码或者转账等操作,一律不要理会;同时,要及时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以便识别和阻断各类网络诈骗信息,遇到诈骗的时候,还能第一时间连线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