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法院紧紧围绕市中院‘争创五个一流,实现五个飞跃’的要求,强化目标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制度措施,严格激励奖惩,多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7月1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长法在汤阴调研,听取汤阴法院院长王新芳工作情况汇报后,给予充分肯定。
今年2月,汤阴县人民法院为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提升该院在全市法院绩效考核位次和法院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制定了各项工作的具体指标,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各项工作的意见暨二00九年工作目标》、《部门、法官个人绩效考评办法》、《关于实现“两个推动”内容的实施细则》、《关于开展创一流、促飞跃争创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民事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为将目标、制度落到实处,印发了《关于加强干警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院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法院干警行为规范督察领导小组”,并成立督察队。督察队由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政治处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督察队队长由院常务副院长兼任,负责组织实施督察工作。
审判作风督查。督察队对法院人员有无违反“五个严禁”情况,对告状求助群众是否存在冷、横、硬、推、拖现象,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无故迟到、早退,审理案件是否着装整齐、抽烟、打手机、随意走动,进行不定期、不定式督察。
内部管理督查。对法院干警是否违反警车管理规定,是否违反卫生管理制度,是否违反值班制度,是否下班不关灯、空调,是否违反禁酒令,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纳入监督管理,确保干警八小时外不脱管,不漏管。
活动要求督查。对法院干警在各项活动中,是否按活动要求进行学习,撰写笔记、心得体会,是否认真剖析,进行整改,是否按要求完成规定动作,进行督察。
工作目标督查。对各业务庭和个人收结案数、调解案件情况、巡回开庭情况,执行案件情况、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信息、宣传、调研情况、信访案件处理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并制成一览板面,公开陈列在办公楼大厅,实行一月一通报。
督查采取明查暗访、不定期、不定式方式进行,督察情况可以随时通报。对违反规定,情节轻微的,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相应扣发不等的文明奖。通报情况作为年终奖惩、考核和晋职晋级的一项重要依据。
截止7月25日,该院督察通报33期。督察队扎实有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上半年,民商事结案755件,其中调撤结案就达604件,调撤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25个百分点,巡回开庭207次,受教育群众达70000余人。(付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