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俗语叫“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近日山东菏泽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们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几千名村民集中被“脑中风”。
山东菏泽单县莱河镇崔口村多名村民的城乡居民医保账户,近五年来多次出现脑中风的医保结算记录,甚至有5岁的儿童和去世的村民也出现了脑中风的医保记录。据调查,崔口村2000多名村民中,起码有37000多条医保结算记录存在问题。
据了解,村医朱某菊为图省事,将所有的医保记录默认为“脑中风”进行记录,导致了大量村民“脑中风”,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国家为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是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解决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及基本医疗支出问题。随着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医保参与人数的逐年递增,医保资金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他们利用医疗保险调整基金管理的漏洞,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严重影响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医疗保险改革的稳定推进,这些无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明目张胆的诈骗医保基金的行为令人唾弃与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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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朱某菊可能因此涉嫌诈骗罪被起诉,可能她想不到伪造医保数据骗取医保基金是涉嫌诈骗吧!
那么,刑法对诈骗罪又是怎么定义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类的违法行为中,同时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还可能会有欺诈、贿赂、受贿、开具虚假发票、滥用职权、隐瞒犯罪收入等。
在国家政策面前,法律法规面前,奉劝那些抱有侥幸心理,觊觎不当利益和非法资产的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不是所有的人都像你们一样“脑进水”,看不出你们的伎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