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汤阴县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审理工作中,坚持注重庭前调解、多方协调、判后答疑相结合的办案方式,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真正做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一是注重庭前调解。该院把庭前调解作为民商事案件审理的重点,把握从立案后到开庭前的各个环节,从个人需求、财产分配、利益得失等角度努力寻求促成调解的结合点,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力促成以调解方式结案。
二是注重多种调解方式并用。该院结合审判实践,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注重法律和情理相结合,通过讲法说理、亲情感召、冷却反思等多种方法,让双方充分感受到调解给其带来的实惠,从案件结果上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
三是注重做好判后答疑工作。该院对以判决方式审结的案件,充分运用判后答疑消除当事人对判决的疑问,即在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时,不是简单地把裁判文书送完了事,而是在询问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意见后,围绕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和疑问,承办法官就具体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作详细讲解,让其明白赢的理由、输的原因,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