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汤阴县法院不断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加大财产执行力度,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近日该院执行人员对一起涉黑案件被告人名下房屋,进行实地勘验,督促实际居住人主动腾房,确保涉案房屋顺利拍卖。
据悉,被告张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等被汤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主动缴纳罚金,汤阴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按程序将案件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调查了张某名下的财产状况,发现张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可供执行,但目前实际占有人是被执行人张某的家属王某。执行法官依法发布了腾房公告,并责令王某于10日内自觉搬离涉案房产。期间,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到王某进行耐心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如拒绝或逾期腾房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王某终于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主动腾房,并填写了信息采集表,执行法官也对居住人员作询问笔录,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拍照。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汤阴县法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重拳出击,凝聚强大执行合力,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坚决摧毁黑恶势力“造血”功能,杜绝黑恶势力卷土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