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园园,男,1990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河南省灵宝市人,2008年5月11日入党,2011年3月通过省考招录到汤阴县人民法院参加工作,担任瓦岗法庭书记员,2013年5月服从组织安排到县法院办公室工作,2017年5月到执行局参与破解“执行难”工作至今。
一是冲在解决执行难的第一线。2018年共对1743起执行案件进行立案登记,对其中200起执行实施类小额案件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执行和解结案69件。全年参与“凌晨突击”36次,参与拘传“老赖”366人次,协助执行外勤组办理执行保全案件464件。
二是守在提升案件质量的最前沿。发挥执行指挥中心职能,紧盯13项执行质效指标和综合管理指标,全年对993起执行实施类案件进行节点监控、结案审查和电子卷宗核查,确保案件质量和卷宗质量。共印发质效通报136份,超期督办通报36份,参与256起案件的补录工作,并对2016年以前的3785起案件进行甄别筛查,并补充完善案件信息。
三是干在迎接第三方评估的每一秒。参与组织协调全县执行工作会议6次,起草执行工作制度26项,文件200余份,参与向辖区内全国人大代表葛树芹汇报执行工作3次,邀请其参与见证执行2次,争取代表委员为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迎检期间不分昼夜连续加班对1346份影像卷宗进行检查完善。评估前夕还与执行局3名综合干警连续2个通宵制作案件清单台账,逐案核查案件信息。四是走在提高执行信息化的最前端。深入学习“和对讲”和单兵系统,钻研微信小程序和执行公众号,认真对案件流程系统和指挥平台每次更新进行参数分析,利用信息化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同时,还负责对执行局干警进行系统操作培训和疑难问题处理,全年组织干警进行系统培训3次,对执行干警在操作系统中遇到的难题及时处理解决,所有问题力争在当天解决,自身解决不了的及时联系上级法院帮助解决,确保解决问题“事不过夜”。
由于成绩突出,连年被评为该院先进个人,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一次,被表彰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