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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现光:公正无私的“难案克星”

发布时间:2021-12-28 17:41:19


    刘现光,男,45岁,汤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他2016年所办崔某拒执案件被汤阴县委、县政府评为“十大精品案件”。2016年,他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先进个人,2017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进程中,为了尽快满足当事人的诉求,争取时间多办案,刘现光给自己制订了加班方案,坚持每天加班两到三小时,周六全天加班。每天早上,他总是第一个到办公室工作,晚上又最后一个离开,把休息时间也奉献给了执行工作。长时间使用电脑办公使他患上了干眼症,连续加班使他患上了肌肉劳损,可是为了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他依旧在“亚健康”状态下坚持工作。2017年年底冲刺结案,他不顾身体,连续加班,因长期精神紧张、过度劳累,导致心脏出现问题,最终晕倒在办公室里。在住院接受治疗期间,他还多次打电话询问工作进展,不忘岗位、不舍工作。

    今年是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决胜之年,汤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面临着大量亟待解决的案件,刘现光主动申请办理“骨头案”“钉子案”。今年年初以来,他共办结疑难案件128件,拍卖房产3套、汽车4辆、机器家电设备80余件,执行标的达4153万元,被誉为“难案克星”。

    “俺现在终于体会到‘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的含义了。为了俺两家的事,您真没少费心。”日前,曾经扬言“宁可蹲监狱,不让一寸地”的张某对汤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刘现光说出这番话的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1990年,张某的父亲张爱国与王向来是对门街坊,两人申请的新宅基地也恰好是对门,但因规划问题,双方在建筑面积上产生争议,都想往前扩建一点,导致两人矛盾不断激化。本来早就应该盖好的新房因为双方互不让步,一直拖着没盖成。转眼间20多年过去了,张爱国与王向来之间的矛盾也延续到了下一代。张爱国的儿子张某与王向来的儿子王某在建房问题上更是针锋相对,矛盾更加突出,加之两人都是年轻人,又到了该盖房娶妻的年纪,经常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2015年6月,张某与王某又一次因盖房问题发生争执,并爆发肢体冲突,最终,张某将王某打成轻伤。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张某扬言“宁可蹲监狱,不让一寸地”。随后,王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住院费、医疗费和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万元。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理后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身在监狱的张某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王某本以为张某在监狱里自己就可以安心盖新房,谁知,刚准备施工,张爱国就装病躺在了工地上,王某只能停止施工。张某出狱后,再次与王某爆发冲突,被村民及时制止,王某一气之下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汤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刘现光接到案件后,通过深入分析研究发现,该案的症结还在建房问题上。如果仅仅执行赔偿款,不但困难重重,还极有可能导致更激烈的矛盾,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认识到这一点后,刘现光多次到村里,请德高望重的老人和村委会干部帮忙做两家的思想工作。为确保在执结案件的同时能化解双方矛盾,刘现光经常利用晚上的时间,分别到张王两家聊天,从安阳老城区的仁义巷说起,讲述明朝宰相郭朴“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从街坊邻里的和睦相处谈起,希望两家舍弃心中仇恨,为未来新生活考虑,冰释前嫌,这样才能尽快建起新房……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一个多月的耐心劝说,张某和王某都放下了心中积怨,在刘现光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以分期的方式给付王某赔偿款4万元。双方也在建房问题上达成统一意见,效仿古人,互让三尺。

    “邻里之间要互相帮助,和睦相处。常言道,吃亏是福,舍得也是一种美德。”该案圆满执结后,刘现光对张某和王某说。

    “真不好意思,上午院里有一个全体会议,刚结束,也没来得及准备些材料啥的。不过我们汤阴县法院亮点很多,也是现成的,比如说涉军维权、未成年审判、破解执行难等,前两个被媒体报道不少了。”今天上午近11点,刚开完会的汤阴县法院宣教科科长吴国强见到我后,一脸歉意,但对院里工作信心满满。

    在交谈中我了解到,2016年汤阴县法院紧紧围绕“破解执行难”这一主线,贯彻省、市院的部署,制定了《汤阴县人民法院、汤阴县公安局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暂行办法》及《汤阴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配合的意见(试行)》,注重联合执行,创新工作方式,坚决打击拒执,亮点突出,成效明显。

    这时,一名执行员过来说一个老赖正在城里一个高档洗浴会所洗澡,现在需要立即行动。

    来不得半点迟疑,执行法官立即行动。我随行动组的执行法官刘现光、执行员运士博以及法警前往洗浴会所。

    不到10分钟,我们乘车就到了指定会所。向会所前台说明来意后,他们积极配合,行动组迅速出击,被执行老赖在房间内被抓了个现行。由于行动及时、消息保密,老赖无法逃脱,只好乖乖地穿好衣服随法警去法院。

    “这次还算顺利,老赖没来得及逃跑,有时候老赖提前察觉到了就想法逃跑。执行难,难在找人,难在找钱。找人需费尽周折与老赖斗智斗勇,我们随时得到消息随时行动,不分时间地点,甚至会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深夜里。”在返回院里的路上,执行法官刘现光这样对我说。

    回到院里,执行法官开始对老赖询问相关情况,办理相关手续。此时已是中午时分,而执行法官的工作还在继续。

    下午刚上班,我就看到执行法官刘现光办公室来了一名中年妇女。“我一个家庭妇女也不懂礼节啥的,但也想表达一下内心的感谢,我们的案件多亏刘法官操心,多次想请刘现光法官吃个便饭,他一次都没答应,他说这是他的工作都是该做的不必要感谢,最后就想到送个锦旗。”

    经了解,她叫王季叶,女儿王宇佳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经汤阴县法院判决对方赔偿,在对方履行了一部分赔偿后不再继续履行,加上对方继续履行能力不足,王季叶对此后的履行已不抱多少希望,也没再把这事放在心上。但执行法官刘现光一直跟进这个案件,当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时,又将后续部分从被执行人工资中扣除,进行分期履行。

    百闻不如一见,此情此景对我触动很大,千年古县,古有岳飞精忠报国,今有法院执行军令如山。执行前法院铁腕抓老赖彰显法治力量,执行中法官鲜为人知的艰辛付出令人动容,执行后百姓锦旗诉衷肠体现执法为民血浓于水。百姓对应得的赔偿几乎淡忘、几近动摇,但执行法官却列入工作账簿,因为这关乎执行军令不可违,关乎法院判决的权威,关乎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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