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强,男,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安阳县人,现任汤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汤阴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自参加工作以来,王志强牢记宗旨、心系天平、忠于职守、公正司法、清正廉洁,通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娴熟的业务和过硬的能力,出色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2020年参与审理刑事案件125件,无一改判案件,无一信访案件。
作为公平正义的捍卫者,王志强惩罚犯罪从不手软。2020年他审理了被告人罗时军等3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卷宗多达56余本。他和同事们以“5+2”、“白加黑”的工作方式,连续工作70多个昼夜,多次往返于法院和看守所之间,多次加班阅卷至深夜,历经三天的庭审,最终形成长达111页的刑事判决书,判处涉恶人员十七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判处财产刑1138余万元,有力打击了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打财、断血”的作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一方社会的平安稳定。
在王志强的带动下,刑庭全体人员全力投入审判工作中,严把案件质量关,相继审结了靳文祖受贿案,刘磊行贿、受贿案、王绍钧介绍贿赂案、被告人李攀攀电信网络诈骗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得到了省市法院的高度肯定。
多年来,王志强同志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要求,坚持公正、高效、廉洁、文明执法,他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对群众的感情,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取信于民,坚持慎微、慎独,慎重交友,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办理每一件案件,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在他看来,宁可失去一位朋友,也不能失去法律尊严,做有损于法官形象的事情。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王志强同志连续多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先后多次荣获“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卫士”、“政法办案能手”、“优秀党务工作者” 等称号。2019年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