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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华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21-06-28 17:46:32


    杨华,女,1989年11月出生,现为汤阴县法院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科员,2015年4月到汤阴法院参加工作,自参加工作以来,在工作岗位上,严谨求实,勤奋刻苦,兢兢业业,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自己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主要事迹如下:

    一、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良好形象

    在日常生活和平时的工作中,杨华同志坚持不断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她时时刻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衡量、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性修养,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珍惜党的光荣。

    二、不断钻研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该同志主管案件费、款管理及相关财务、税务工作,能积极参加财政系统及税务系统组织的各项学习并主动进行自我学习。2019年管理支出各项案件款16991万元,办理诉讼退费227万元,开具各类票据6000余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广大案件当事人的肯定和好评。

    三、强化廉洁意识,不断修正人生坐标

    作为财务人员必须树立和强化廉洁意识,筑牢自身思想防线,才能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该同志始终把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奋斗动力和行为坐标,做到了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清醒、工作上有作为,对党、对国家、对人民无限忠诚,时刻保持着思想上的纯洁和先进。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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