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在刑事审判中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内容。3月14日上午,汤阴县法院组织刑事审判岗位全体干警,对日前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八)》开展了专题业务学习。该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赵安庆及全体刑事审判岗位干警参加了学习活动。
该院副院长赵安庆强调,《刑法修正案(八)》在2月25日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通过,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修正案共修订《刑法》条款50条,为历次修订之最。此次刑法修订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修订重点主要体现在对社会公共安全与民生方面的保护强度进一步加大,将酒驾、飙车与恶意欠薪等行为入罪,加大了对判处管制、缓刑、假释罪犯开展社区矫正的工作力度。赵院长要求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本次学习,切实领会其立法精神,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力争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围绕《刑法修正案(八)》修订的意义和具体内容,与会干警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对酒驾、飙车与恶意欠薪等行为如何准确判断应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如何区分同类行为的不同责任,慎重定罪,确保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与会干警展开了热烈讨论。
学习活动结束后,与会干警纷纷表示,将结合《刑法修正案(八)》的修订,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刑事理论水平,注重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对刑事犯罪行为区别对待,注重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相结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