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霄瑜,女,1992年2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52********,汉族,河南省汤阴县人,专科文化,农民,住河南省汤阴县白营镇杨村1100号。
2022年9月21日,我院以李霄瑜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李霄瑜以其处于哺乳期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已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3日。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满次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意见。电话:0372-6225744,通讯地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