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汤阴法院在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中,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执行和解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标的55万余元的涉企纠纷案,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避免了因执行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张某申请执行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干警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由于房屋滞销,生存发展受阻严重,名下仅有的财产是尚未售出的房屋和准备发放的几万元工资款,一旦强制冻结和划拨,企业的生产经营必将受到影响,进而导致新矛盾的产生。同时,由于自身合法权益未得到实现,申请执行人强烈要求依法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如何既能使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尽快实现,又能保障被执行人的正常生存发展?汤阴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在认真研判、制定预案的基础上,执行法官刘现光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多次组织和解,最终双方达成以一套房屋抵顶债务的和解协议。申请人的权益得以实现,被执行人的经营也顺利发展,双方当事人均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赞誉。
近年来,汤阴法院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涉企案件执行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尽量采取对企业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着力为打赢全力“拼经济”十大攻坚战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