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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 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

汤法守协〔2022〕2号

发布时间:2022-01-30 10:51:14


为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法治商城建设,现就深化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等以案释法工作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工作载体,整合宣传资源,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健全以案释法长效机制,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教育警示、案例指导、社会宣传等功能作用,将行政执法、司法、法律服务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把法治案例作为普法宣传的第一素材,把法治实践活动作为普法宣传的第一现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实践的感受和认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大局原则。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与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责任分工原则。按照相关部门单位职责,落实以案释法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确保以案释法形成工作长态,取得实效。

(三)合法规范原则。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以案释法,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以案释法应当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

(四)典型引导原则。健全完善案例发现、筛选、编写、发布、使用机制,确保案例宣传的典型性、引导性、时效性,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

(五)服务群众原则。坚持需求导向,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围绕人民群众需要和期盼,利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开展生动具体的释法说理,提高以案释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

(一)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筛选制度。县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分析研判,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重点选择易发多发、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广泛关注、具有较强警示教育、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二)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县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新闻煤体的联系协调,依托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大众传媒法治专版专栏,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煤体,以及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还原案件事实,引导社会舆论,加大以案释法力度。

(三)建立案例库制度。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县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征集以案释法案例,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整理、编辑工作,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资源库。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影视制作、文学创作团体等运用典型案例进行影视剧制作、文学创作,为社会提供优秀法治宣传作品。

(四)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制度。县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一定时期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或根据案件情况、社会关切,适时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也可结合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重大传统节日以及专项依法治理等时间节点,推动以案释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释法宣讲活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贴近生活。

四、责任任务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各部门单位职责,为各类普法对象开展经常性的以案释法活动。

(一)人民法院应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应加强司法公开,通过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上网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

(二)人民检察院应在检察环节中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抗诉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释法说理,深入解读法律。

(三)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结合案情进行释法说理,并将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

(四)司法行政机关应督导各类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律师代理、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解答等法律服务过程中,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五)其他部门单位应按照“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对所管理、服务的对象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促进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推动以案释法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将以案释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结合自身特点,分别制定本部门的以案释法制度,推动以案释法规范有序开展。各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能,确保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开展、规范化运行。

(二)强化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的业务培训,提高宣讲能力,进一步发挥他们在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并选聘优秀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为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三)强化考核考评。各部门要把以案释法工作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县普法办定期通报各单位以案释法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对在以案释法工作中组织有力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列入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范围,激励推动以案释法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

(四)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各级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确定以案释法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以案释法活动的联系协调和工作信息的整理报送。工作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全面,特别是对以案释法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加大宣传,注重推广,县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将对各单位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统计、考评和通报。

邮箱:typf6306577@163.com




汤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2022年1月23日

附件:汤法守协2号扫描件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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