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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减刑假释案件公示

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李志恒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公 示

发布时间:2023-07-12 10:42:08


申请人李志恒,男,1990年8月2日出生,汉族,河南省获嘉县人,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河南省获嘉县位庄乡桑葛庄村幸福街路北170号,现住河南省获嘉县位庄乡桑葛庄村幸福街路北170号。身份证号:41072********。

2022年,我院以李志恒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李志恒以其患有病毒性肝炎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已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如有意见请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372-6225721,通讯地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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