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司法为民、服务民生的重要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讼需求、开展诉讼活动、实践司法公正的重要场所。为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一站式”品牌效应,切实做到“对外服务诉讼群众、对内服务审判工作”,现就诉讼服务中心各工作岗位分别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导诉工作
导诉员人员组成:导诉工作由立案庭工作人员负责。
工作原则:(一)导诉要以亲民、便民为原则,对待来院当事人热心接待、耐心解答,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二)导诉工作应遵循依法、中立、适度的原则,只能作诉讼程序的引导和相关法律的释明,不得为当事人预测诉讼结果,不得涉及对事实和法律的评判。
工作职责:(1)诉讼引导,根据群众需要,将其引导到相应窗口、地点办理诉讼事项。(2)诉讼咨询,为群众提供案件信息和开庭信息的咨询和查询服务。(3)电话预约,对当事人要求约见法官时,通过电话进行预约。
二、立案服务工作
工作原则:立案工作要以亲民、便民为原则,对待来院当事人热心接待、耐心解答,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立案人员的具体职责:(一)接待当事人、案件查询、现场立案案件的登记、审查及案件信息系统录入等相关工作。(二)网上立案、微信立案的审查、回复等网上立案工作。(三)12368诉讼服务平台热线接听、解答、登记工作。(四)上诉卷宗及立案材料移转工作。(五)诉讼费票据开具、打印及相关扫码、刷卡自助缴费操作工作。(六)跨域立案工作。(七)首次网络执行查控工作。
具体工作要求:(一)现场立案接待服务。立案大厅设民商事、刑事、行政、执行立案和收费窗口,现场立案接待人员负责各类案件的受理申请、审查、立案和现场扫码、自助缴费服务。(二)网上立案服务。全面应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河南诉讼服务网,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阅卷、联系法官、材料提交、网上保全、案件查询、电子送达等远程便民立案服务,实现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提交案件“一次核验、全网通办、便携高效”。(三)微信立案服务。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当事人可在微信小程序进行微信立案,网上缴费,方便快捷,当事人提交的案件,三日内审核完毕。(四)跨域立案服务。设立专门的设备及独立的跨域立案区域,对于不属本院管辖的案件,在立案庭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当事人可选择在工作人员的手机端进行跨域立案或电脑端进行网上立案。(五)12368诉讼服务热线,当事人可通过拨打12368固定电话号码进行查询案件信息、联系法官、程序性法律咨询、诉讼投诉、违法违纪举报、意见建议等诉讼相关事务。(六)协助当事人通过自助服务区完成自助立案。(七)首次网络执行查控,执行查控员须签署保密协议,在执行案件立案后第一时间进行网络首次查控,并持续跟踪查控结果进行反馈。(八)上诉卷宗及立案材料收转、移转等工作,必须做到及时登记、及时移转、案案签收。(九)设置志愿者服务窗口及律师工作室,安排志愿者和律师为当事人无偿提供诉讼咨询和帮助。
三、审判辅助及司法便民服务工作
当事人可在诉讼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保全、鉴定、查阅电子卷宗、进行诉讼费缴纳及诉讼费票据打印等工作,立案庭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院内分工制度进行相应工作或联系相关法官进行反馈。
全方位便民服务。在当事人等候区域设座椅、饮水机、报纸、期刊;配笔墨、印泥、纸张、老花镜、医药箱等,方便群众自助使用;配置虚拟导诉员、文书拷贝系统、档案自助查阅一体机、诉状智能生成终端、自助立案一体机、智能云柜、诉讼风险评估机,实现立案登记一站一次办结。各自助终端集书写诉状、文书填写打印、预约立案、风险评估、案件进展查询等功能于一体,优化诉讼流程,实现当事人零跑腿、零成本、零诉讼,节约大量司法资源。
提供自主立案服务。在立案大厅设立自主立案专区,配备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并开通宽带网络,方便当事人立案,提升法院司法服务现代化水平。
设立专门阅卷室(律师工作室),方便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根据规定查阅卷宗、并提供扫描、复印、打印等服务,为当事人及代理人提供阅卷便利。
四、多元化解及分调裁审工作
诉前调解。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前调解中心,由驻庭调解员、法官、专职人民调解员等负责诉前调解,并与立案大厅、汤阴县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中心实行诉调对接工作。
诉讼服务大厅和人民法庭立案登记窗口设立案件分流员,由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兼任,负责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纠纷进行甄别和分流。分流员应当对来诉案件进行诉讼风险评估,告知并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对于适宜调解的案件,案件分流员应当引导当事人先行调解。当事人同意先行调解的,指导当事人填写《立案前调解告知书》,并将案件委派至本院驻庭调解员或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上述工作一般应当在登记立案之日完成,最长不超过二日。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的,符合立案条件的,直接办理立案登记手续,并依据本院繁简分流实施规定,案件采取随机分案。
五、涉诉信访及领导接待工作
人员组成:值班领导由各党组成员组成,每个工作日由1名值班领导,按照《值班领导排班表》要求,在来访接待室履行值班领导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1)判后答疑。当事人对法院裁判文书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有疑问时,值班领导可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答疑解惑,或者预约相关业务庭长、承办人进行判后答疑,消除当事人的误解和不满。(2)兼职导诉。配合导诉员负责诉讼引导、案件查询、电话预约、电话咨询和诉讼材料收转服务。(3)信访接待。向信访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问题,疏导化解对立情绪,全力做好息诉罢访工作。(4)应急指挥。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负责现场指挥、控制、协调和处理,并将具体情况及时上报。
信访接待实行“诉”“访”分离制度。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对在审理、执行程序中的案件来访当事人,由值班领导接待,并视情况通知涉案庭室法官负责接待;对诉讼程序全部终结的信访案件,由监察室负责接待处理或视情况请示主管院长后,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接待,并及时调阅涉案相关卷宗,进行复查。
六、司法公开及廉政监督工作
实行廉政监督制度。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升社会公信力。
开展阳光司法和法律知识宣传。设专用设备,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评估服务,设宣传版及宣传页,方便群众自助立案和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设置审判流程示意图,印发诉讼指南宣传彩页及诉讼模板,满足群众对诉讼知识的不同需求,提高群众诉讼能力。
汤阴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