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诉讼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重点内容
(一)对无法在上班时间内办理完毕立案手续或者立案咨询的其他当事人,开通“午间、晚间无间断”立案绿色通道,工作人员应问清需求,及时跟进,直至办理完毕。
(二)延时服务事项范围包括:
1.立案咨询服务。对于前来咨询立案所需材料及起诉条件等事宜的,提供现场一次性告知服务。
2.立案登记服务。对于前来提起诉讼、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的,接收其诉讼材料、诉前保全和强制执行申请材料,并视材料情况决定并告知是否予以受理或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
3.费用缴纳服务。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按照诉讼或申请保全、执行的金额计算出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引导网上缴费,并出具诉讼费票据。
4.材料收转服务。对于前来提交诉讼和执行等具体案件相关材料的,如答辩状、上诉状、管辖异议书、追加被告(第三人)申请书、撤诉申请等,接收相关材料并通过云柜流转。
5.档案调阅服务。对来院调阅卷宗档案的当事人,根据其身份信息和所涉案号,为其查询档案,并按需要打印或复印相关文书材料。
6.法官预约服务。对来院要求约见承办法官的,联系法官确定具体约见日期。
(三)在法定节假日内,针对有急需办理立案事项的外出务工等人员,与窗口工作人员事先通过12368热线或办公电话约定时间,由窗口工作人员在节假日提供立案服务。
(四)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立案的群众和企业,经申请,立案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可上门提供立案服务。需提供上门服务、节假日服务的,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动上门提供服务。
汤阴县人民法院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