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海霞,女,汉族,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汤阴法院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2023年被评为“全市法院7月份办案标兵”。
如果法律是一架天平,称量着人世间的道德、良知、公平与正义,那么,法官就是砝码,显示着这架天平的平衡与倾斜。郑海霞始终坚持以“化千家愁、解万家难”的执着,践行自己对司法事业的忠诚与热爱,带着“司法为民、全力以赴”的执着,回应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家事审判在大家看来大多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却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着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在郑海霞看来,民事案件无小事。在办案中,她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总是想方设法、耐心细致的做好疏导工作,尽量促成双方达到案结事了。
在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对工程质量问题争议很大,情绪也非常大,这让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郑海霞知道这类案件的鉴定工程量、质量问题费用远高于诉请标的额,调解是最适合的解决方法。她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引导当事人灵活主张权利,从背对背到面对面,辩法析理,严明利害,最终促使双方消除分歧,达成了调解协议。谁知在履行过程中,一方又提出了新要求,并且超出了调解协议的约定的部分,另一方同意履行但是要收取费用,案件本已明了却又因此再度陷入僵局。她仔细琢磨,想到的唯一一个能顺利完成的办法,就是去现场进行监督,于是她一次又一次放弃休息时间,在下班后或周六日来到现场,一边释法明理,一边化解双方的矛盾,双方也最终被郑海霞的敬业和舍身为民的精神所感动,表示都不在故意找茬,会按照现在的义务积极履行。
“又成功了结一个案子。”她常常云淡风轻的一句话带过,从不表露背后艰辛,以微笑回应群众谢意,又奔赴下一个案件。
郑海霞常常告诫自己,办好每一起案件,不能只盯着结案,还应该关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发回重审案件办理过程中,一方建筑公司在反诉的基础上,再次增加诉讼请求,致使矛盾激化,在庭审中再次爆发。双方对是否支付货款和赔偿问题唇枪舌战、互不相让,庭审也持续到晚上7点钟才结束。庭后,郑海霞了解到,这起案件可能牵扯很多农民工的利益,一旦处理不妥,将可能引发更多的诉讼案件。她凭借着多年的经验,多次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深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的症结,并深入到相关单位对产品的性能进行调查、咨询,但是经过多轮的疏导、沟通,双方都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但她没有气馁,一步一个脚印地往返在两个公司之间,磋商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另外3起相关案件也同时迎刃而解。
在日复一日、案复一案的十余载岁月中,面对一起起案件中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一个个当事人迫切的利益诉求,郑海霞常常思考,如何能够把事实证据查清、把裁判理据讲清,端端正正地托好手中的天平、敲响台上的法槌。她从只注重法律适用正确的民事审判“小白”,慢慢成长为注重“法理情”相统一的成熟法官。
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作为一名手持天平头顶国徽的新时代的法官,时刻牢记初心使命,不忘法官誓言,坚守职业操守,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在每一起案件中俯下身、静下心,抽丝剥茧,辨法析理,回应诉求,用日复一日的审判工作履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庄严承诺,用自己的勤勉敬业书写着一名基层法官的无悔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