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开展了“百案开庭进乡村”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止7月底,该院巡回开庭218次,调解102案,服判息诉率达98%,受教育群众80000余人。
该院开展的“百案开庭进乡村”活动,以司法为民,便民为重点,转变工作作风,弘扬、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选择数百起较为适合的案件到乡村、企业、社区、学校等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去开庭审理,变“坐堂问案”为“带案下乡”,深入百姓当中,将案件和矛盾解决在田间地头、庭院炕头、巷尾街头,不仅方便群众参与诉讼活动,促进案件的合法、合理解决,而且有利于法官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和案件事实,不断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同时也起到宣传法律、教育群众、沟通民意、增进感情、密切联系的良好作用。(付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