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玉国,男,1967年5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52319670527303X,汉族,河南省汤阴县人,初中文化,农民,住汤阴县菜园镇南街村 1 区 98 号。
2022年7月13日,我院以王玉国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王玉国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王玉国以其患有乙肝、肝硬化、脾大、胃底静脉曲张、脑梗塞、肾衰竭、高血压等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已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9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电话:0372-6225770。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