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建党九十周年,6月22日,由汤阴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庆祝建党九十周年颂歌献给党”合唱比赛在电台广播大厅举行,汤阴法院凭借精彩的表现赢得现场评委和观众的好评,在与31个合唱单位的预赛、决赛中,荣获三等奖。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芳亲自披挂上阵,参加了合唱比赛。
比赛中,该院由58名干警组成的合唱团出色演绎了《汤阴法院之歌》和《我的祖国》两首歌曲。《汤阴法院之歌》是由王新芳院长亲自填词,节奏鲜明,铿锵有力,贴切地表现了法院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特点和干警团结一致、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合唱队分四个声部饱含深情地演唱了《我的祖国》,歌声时而悠扬动听,时而雄壮有力,极具现场感染力。
优异的成绩是建立在合唱队刻苦训练、辛勤付出的基础上。在近一个月的排练过程中,合唱队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克服重重困难,集中加强训练,坚持每天排练三个小时。为优化排练效果,院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排练事宜。同时,针对排练中存在的问题,干警们积极献言献策,推动排练进程高效进行。临近比赛时,王新芳院长多次作动员讲话,干警们情绪高涨,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革命精神,冒着酷暑高温紧张排练。没有参加合唱队的干警积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供水充足、车辆到位,充分体现了全院上下一条心、一股劲的优良作风。
此次活动充分展现了该院团结奋进的凝聚力、拼搏向上的感召力,为该院精神文化建设又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为全院下半年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再添活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