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贵州省道真自治县和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法院两起突发事件的通报》下发后,汤阴县法院法警大队在第一时间积极行动,对安检设备及相关制度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安保薄弱环节提出强化和整改措施,切实做细做实安保工作,确保庭审安全万无一失。
一是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通报的几起影响法院安全的恶性事件,认真组织学习,全面自查整改,坚持在日常工作中要时刻紧绷安全弦,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常怀忧患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认真抓好办公区、审判区、外来人员活动的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和登记盘查力度。法警大队每日安排两名法警进行安全检查,严防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性、管制物品的人员进入审判区,坚持对审判、办公区域重要场所进行逐一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排除。
三是抓好刑事案件的押解、看管和值庭工作,搞好安全防范。刑事值庭中严格按配警比例调警押解值庭,同时严格执行庭审安检、值庭制度,对参加庭审的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逐人逐项安全检查,发现有妨碍审判活动的迹象,按照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及时进行处置,防止恶性事件发生。
四是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对发现可能出现安全隐患的苗头或可能制造事端的高风险人员,及时将信息通报给公安局,做好风险评估和处置预案,在一些重大、复杂的情况和案件审理时,提前协调公安局予以警力支持,开展协调联防、联合行动,确保庭审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