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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法院采取“三集中”评查方法提升案件质效

发布时间:2011-08-12 15:55:35


为充分发挥案卷评查职能,切实提高案件质效,汤阴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不断创新方法,改进方式,采取“三集中”方法,即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场地,729日——30日,组织全院12名评查员,对该院今年第二季度371件结案、568本卷宗进行了常规评查。这是该院为了提升卷宗质量,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在案卷评查上采取的又一新举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法院有关案件质量评查的要求,为了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审判管理,该院党组及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研究,反复讨论,推出了“三集中”评查办法。在评查过程中,领导小组提出“严、细、实”的评查标准,要求评查员一定要严格、细致、客观,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要挖深挖透,并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统一标准。同时,审判管理办公室采取灵活的方式,多变的形式,组织评查员探讨问题、交流经验,团结协作,共同为这次评查活动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通过两天的评查,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案件卷宗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对各庭室案件质量情况进行了通报,督促其尽快整改、完善,同时完善修订了详细的评查标准、程序,进一步提高了案件卷宗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审判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文章出处:汤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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