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为提高案件质量效率,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将今年定为“审判管理年”,汤阴法院以此为契机,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审判管理工作,其中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就是一项重要的举措。
今年初,该院制定了一系列审判管理方面的规定和细则,其中《关于全面加强各项工作的意见暨二〇一一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规定“院长和主管副院长要带头办案。院长每年办案不少于2件,副院长办案不少于5件。”王新芳院长更是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无论工作多忙,依旧坚持亲自审理案件,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从审理前的准备、审理中的处理以及审理后的回访调查都是亲手抓。在王院长的引领示范下,全院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的工作激情和热情大幅提升,迅速在全院掀起了一股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办案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