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办理,不断加强司法监督,汤阴县人民法院主动作为,与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印发了《关于执行终本案件全面公开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依法、公正、规范开展,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机制创新:协同共治破解执行难题
法院与检察院联合成立了沟通协作协调小组,全面向检察院开放终本案件库,建立“监督+协作”工作模式,统筹推进信息互通、数据共享、重点监督等事项,向检察院同步更新法院终本案件信息及恢复执行信息,确保检察院能够全面、准确掌握执行动态,实现精准监督。
紧盯重点:落实建议提升执行规范
检察院对终本案件的财产调查处置合规性、程序规范性、恢复执行及时性等关键事项进行监督。对一般共性问题,双方通过召开联席会的方式研究解决,对于系统性、多发性问题,法院根据检察院提出的类案监督建议进行整改,确保执行工作的规范性。
权利保障:畅通渠道回应群众关切
法院在终本裁定书送达时,同步向当事人发放《民事执行活动检察监督告知书》,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监督的途径与条件,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同时,与检察院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对当事人诉求实行“优先受理、限时办结”,确保监督渠道畅通无阻,有效回应群众关切。
社会效应:以公开促公信树立司法权威
法院与检察院将定期联合发布终本案件监督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专题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展示工作成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营造破解“执行难”的舆论合力,为构建诚信社会注入法治动能。
此次协作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执行监督从“事后纠偏”向“事前防范、事中管控”的全面升级,汤阴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理念,通过法律监督与民事执行的深度融合,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筑起坚实的“防火墙”,为优化区域法治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