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汤阴法院受理了姬某申请执行杨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汤阴法院迅速启动财产查控程序,依法采取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经全面调查确认杨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然而,姬某坚持认为杨某在外地承包工程,可能存在未被查明的收入,对案件终本存在异议,多次通过法院接访渠道表达诉求。
针对这一矛盾焦点,汤阴县法院与汤阴县检察院协同联动,一方面由执行人员详细说明案件执行程序、执行措施、终本原因、法律风险及救济途径等,另一方面由检察官从法律监督角度,阐释执行不能与执行不力的法律界定,最终使当事人全面理解执行工作的规范性和局限性,成功解开了姬某的心结。
“感谢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给我释法说理,把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及执行过程,都详细的给我解释清楚了,解开了我的心结,也让我理解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今后若发现财产线索,我会及时向法院提供……”
截至目前,汤阴县法检两院已联合开展终本案件答疑6件次,其中4起案件的当事人在深入沟通后表示理解并认同终本结果,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实现了法院执行与检察监督相互促进、协同发力的“双赢”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