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最高法院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后,当天,汤阴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新芳就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对如何开展这项活动进行部署,强调在开展这项活动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加强动员、学习,切实提高认识,确保人人投入到活动中去。各部门要进一步召开动员,组织全体人员对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区高级法院罗殿龙院长的重要讲话进行认真的学习,认真领会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紧迫感,把“三个至上”的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在开展这项活动中要强化忧患意识、创新意识、能动司法意识、服务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科技强院意识。
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顺利有效进行。要制订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精密部署,扎实推进。要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和实施方案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确保在活动中,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提高。
三是结合实际,有的放矢。要在学习借鉴辽宁、上海等省高院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验做法的同时,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根据在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创造更多的工作亮点,并形成各具特色的长效机制,使各项工作都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有效实现审判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全面促进各项工作,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和威信。
四要统筹兼顾,确保全面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的同时,全院要统筹安排其它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加强完善管理,提高管理和工作效能,向管理要效率、要质量,努力做到“两不误”、“双促进”,全面完成好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是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成效。审管办、督察队要对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检查中,如发现有落实不到位、走过场的,在责令纠正的同时,要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