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5年7月14日9时00分在本院大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张军强、张军战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等一案。准许参加旁听。
下列人员不准参加旁听:
1、未成年人;
2、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3、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
4、携带武器、凶器和其他危险品的人。
如需旁听,请提前三日向本院报送旁听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身份信息,并领取旁听证。
由于本案被害人较多,如有申请参加庭审的,请于开庭前向本院报送个人信息。办公电话:0372-6225744。
汤阴县人民法院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