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疑问,何处可诉说?案件有进展,想找法官聊一聊?每周五下午,汤阴法院“法官有约”固定接待日,将专业的法律语言转化为温暖的沟通桥梁,努力让每一份诉求都被看见,每一声疑问都有回响。
高效调解!50万工程款“一步到位”
“感谢刘法官,这么快就拿回了钱,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汪某承接了被告焦某介绍的某改造工程不锈钢扶手安装项目。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后,经对账确认,焦某拖欠60余万元工程款未付。多次催要无果,汪某诉至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刘炳发现双方对剩余款项的支付金额与期限存在分歧。为快速化解纠纷,刘炳立即组织调解:一方面释明《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付款义务及拖欠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向原告说明被告资金困难,向被告强调及时付款对化解纠纷和信用的重要性。最终双方达成调解:被告焦某当场支付原告汪某工程款50万元,汪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巧破执行困局 让质疑变感谢
王某胜诉获判某公司支付货款8万元,但执行中因该公司无财产陷入“执行不能”。王某起初对法院执行充满质疑与抵触,认为判决变成“白纸”一张。执行局法官运士博多次耐心释法,阐明“执行不能”并非法院没做努力,而是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王某逐渐理解,并配合法院寻找线索。后来该公司经营出现转机,其母公司评估后决定介入债务。运士博迅速行动,组织王某与公司负责人协商。在运士博的耐心调解下,双方从剑拔弩张到达成和解,并按照和解方案当场履行了首期款项。本来近似“无解”的案件最终被盘活,王某喜笑颜开,不断对运士博表示感谢。
倾听+调解 抚养权变更护成长
原告与被告离婚时约定女儿由被告抚养。后原告发现被告疏于陪伴照料,影响孩子成长,遂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瓦岗法庭法官刘楠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深入了解双方生活、经济状况,并单独倾听孩子意愿。孩子明确表示渴望随原告生活。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起初各执己见,矛盾较为激烈,被告认为孩子跟随自己生活十几年,家中亲人对其有深厚的感情,不同意变更抚养权;原告则强调孩子目前的生活环境需要改善,自己能有更多时间陪伴,给予孩子更多地关爱和照顾。刘楠耐心听取双方的诉求,告知他们不管抚养权归谁,都应当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也将孩子的诉求告知了双方。最终,双方尊重孩子意愿达成调解协议,变更抚养权归原告,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保障。
看着当事人舒展的眉头、释然的笑容,听着一声声真诚的“谢谢”,我们深知,“法官有约”固定接待日承载的不仅是法律问题的解答,更连接了人心,化解了心结,传递了“司法为民”最朴素的温度。 汤阴法院将以每一个耐心倾听的瞬间,每一次专业细致的回复,接待好每一次“双向奔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