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某系退役军人,2012年,原告给二被告做长途车司机,约定每月工资4000元,后由于生意不景气,二被告拖欠原告两个月工资共计8000元。离职后,二被告仅给付原告500元,剩余7500元工资向原告出具欠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二被告以没钱为由进行推脱,为维护自身权益,原告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案件受理后,因原告李某某系退役军人,汤阴法院启动涉军案件“绿色通道”,秉承着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高效化解纠纷的原则,承办法官进入调解程序,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双方诉求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告知二被告高某某、马某某拖欠工资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并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二被告换位思考,理解李某某作为一名退役军人,在退役后努力工作却遭遇工资被拖欠的困境。同时,耐心安抚李某某情绪,告知法院一定会依法公正处理,维护其合法权益。最终,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分期履行,并当庭履行完毕第一期调解款2000元。该案件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13天。
【典型意义】
退役军人曾为国防事业作出贡献,在他们退役后融入社会生活、面临各类纠纷时,汤阴法院通过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让退役军人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尊重和司法的关怀,有利于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