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退役军人杨某某于2022年8月至2025年1月在安阳某公司任电工。期间因公司经营问题,杨某某被安排放假期间值班,负责电力维护和设备看护,公司累计拖欠其15个月工资共5万余元。劳动仲裁仅裁决支付其中3万余元,对其余4个月欠薪以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由未予支持。杨某某认为公司主体资格未变,权利义务应延续,且有充分欠薪证据,遂诉至汤阴法院,请求判令公司支付全部欠薪5万余元。
【审理经过】
汤阴法院立案窗口通过涉军案件排查表识别杨某某退役军人身份后,立即启动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当日完成立案并移交承办法官。承办法官迅速查阅卷宗,为核实值班、考勤及欠薪事实,赶赴涉事公司实地调查:查看电工值班室、设备看护区,询问相关人员,并发现公司门口悬挂的应急减排公示牌显示企业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均未变更,有力印证了公司主体资格未发生变更。
庭审中,法官细致审查杨某某提交的关键证据:加盖公司公章的工牌、详细的值班表与考勤统计、银行流水及仲裁裁决书。经逐一核对,确认杨某某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工资标准明确,结合考勤记录可精准计算出各月欠薪数额。综合全案证据及调查情况,汤阴法院依法判决安阳某公司支付杨某某工资共计5万余元。
【典型意义】
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生活的重要保障。军人为国家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其退役后合法权益的保障,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与拥军优属传统的弘扬。本案中,法院精准识别涉军身份,高效开启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并主动实地调查取证,维护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这彰显了法院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与坚定守护,将司法服务保障军人军属权益落到实处,传递了法治的温度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