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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有约】让接待日成为“可信赖的约定”

发布时间:2025-08-08 17:07:51


当法律条文的严谨遇上百姓生活的琐碎,当法庭的庄严碰撞街头巷尾的困惑,汤阴法院“法官有约”固定接待日,让法官走出审判席,与群众面对面,这不是一场形式化的约会,而是司法为民最鲜活的注脚,是法律温度最直接的传递。


百万纠纷高效化解 企业吃下“定心丸”

“多亏了田法官,我们的工程款终于有了着落,企业能安心经营了!”原告某防水公司曾承包被告某集团公司的安置房项目,因项目结算争议诉至法院,要求某集团公司支付170万余元工程款。考虑到案件涉及民生工程及企业权益,民事审判庭法官田太军决定优先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中,田太军清晰梳理案情,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他耐心搭建沟通桥梁:一方面向原告释明工程结算中质量扣款等客观情形,引导其理性看待争议;另一方面向被告强调及时支付工程款的法律责任和逾期支付面临的信用风险。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限期支付工程款90万余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求。


融情于法解心结 交通事故终和解

余某驾驶小型汽车与骑电动车的马某发生碰撞,致马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余某负主要责任,马某负次要责任。涉案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且处于保险有效期内。协商无果后,马某将余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共计7万余元。案件受理后,立案庭法官张丽联系双方组织调解。起初,双方情绪激动,互相指责,对责任分担和赔偿金额争议极大。张丽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剖析案情症结,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并融法、理、情于一体进行疏导。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成功达成和解协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8000元借款引争议 调解挽回十年友情

张某与李某是十余年的好友。2022年,李某因生意周转急需资金,向张某借款8000元并出具书面欠条,约定半年内还清。起初李某按月支付利息,可半年后却突然断联。多次催要无果,张某持欠条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本金及利息。菜园法庭法官毛芳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还款能力。她先向李某释明欠条的法律效力:“白纸黑字写得清楚,逃避解决不了问题。”又对张某说明:“强制执行可能彻底伤了感情,分期还款更实际。”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分4期还款,每月偿还2000元,首笔款项当场转账。张某放弃利息诉求。


监区释法促担当 非婚生女抚养费落定

2022年,原告与被告确立同居关系并育有一女。后被告因刑事犯罪入狱。为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瓦岗法庭法官刘楠详细了解案情后,分别询问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其家庭情况,并前往被告所在监区沟通,明确告知被告:无论婚姻状况如何,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不可推卸,应珍视责任,勿让孩子成为感情破裂的牺牲品。最终,被告认可亲子关系,愿意承担抚养责任。综合考虑孩子实际需求、被告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每年分两次支付完毕。


周五的“法官有约”固定接待日悄然结束,留下了密密麻麻得到来访记录。这些被记下的诉求,会变成调解室里的邀约、判决书中的考量、执行案款到账的通知。“法官有约”固定接待日,从不是“一次性对话”,而是让每个普通人都确信,法律离生活很近,正义从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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