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法院执行局创新思路、精准施策,通过成功拍卖一处房产,不仅为申请执行人某财险公司追回11万余元代偿款,同时全额清偿了某银行分公司43万余元的抵押贷款,实现一案化解两起纠纷,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彰显了灵活高效的司法理念。
申某曾通过某财险公司担保,向某信托公司贷款28万余元。后因经营受挫,申某无力还款。某财险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偿剩余11万余元后,依法向申某追偿。胜诉后,申某仍拒不履行,某财险公司遂向汤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李琛接收案件后,深入研判案情,迅速查封了申某名下位于安阳市的一处房产。调查发现,该房产在某银行分公司尚有43万余元按揭贷款未还。李琛敏锐意识到,处置该房产不仅能覆盖本案债权,其市场价值也恰能基本满足清偿本案债务及银行抵押债权的总和。这为高效、彻底解决两方债务提供了契机。
为最大限度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李琛果断决定摒弃传统耗时费力的房产评估程序,积极引导当事人采用高效便捷的网络询价方式确定处置参考价。经协商一致,该房产网络询价结果为60万余元。随后,该房产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55万元成功拍出。 拍卖款到位后,李琛依法进行分配:在扣除必要费用后,优先支付某财险公司11.7万余元,全额执结本案;剩余款项43万余元直接用于清偿某银行分公司的全部抵押贷款,为其免去强制执行诉累。
此案一举两得,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及时兑现了抵押权人的合法债权,这是汤阴法院坚持“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写照,通过创新执行方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