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拿起《法治的细节》这本书,发现这本书的作者是在刑法领域家喻户晓的罗翔老师,更多地人可能通过短视频平台刷到过罗翔老师的释法案例短视频,他也是现在媒体平台中所谓的“网红老师”,罗翔老师在书中序言部分也自嘲了网友给予他的“身份”,表示如果通过这个标签让更多的民众认同法治精神,这是他的莫大荣耀,并且称自己是一位法学殿堂的门童,这一份豁达也深深打动着我。
作为基层法院干警,我虽已怀揣着法律理想走入这片天地,却仍时时困扰于抽象法条如何在真实纷争的土壤中生根发芽。在读完罗翔老师的《法治的细节》,便如一道光劈开迷雾,照亮了那些曾被忽略的司法细微处,更照亮了我脚下这条琐碎中追寻法治精神的道路。读完这本书后我最深刻的感受是:法治从不是宏大的概念,而是藏在每一次庭审、每一份文书、每一次与群众的沟通里。基层法治既要“铁面无私”守底线,也要“柔情似水”解民忧。
法治的细节从来不在教科书里,而是在每一个具体而微的案件中。程序正义不是冰冷的条文,是看的见的公正,罗翔老师在书中分析辛普森案时强调:“法律是有缺陷的,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只能通过既定的程序去追求有限的正义”。缺席判决,基层法庭的程序正义,常常需要“翻译”成群众能理解的语言。就像罗翔老师提醒的,我们不能带着法律人的傲慢去机械执法,宁愿多跑几百公里调查取证,也要让当事人在诉讼中心服口服。这种对程序的坚守,不是形式主义,更是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官司打得明明白白”。
法律与道德的缝隙间,藏着基层治理的智慧。罗翔老师在对张扣扣案件的分析中说到:“当法律判断与道德判断冲突时,不能仅仅根据道德来定性,更要根据法律规定来决定,但法律又不能与道德严重抵触”,基层案件多是家长里短,法律条文在这里常需面对人情的考验。罗翔老师也在书中强调,法律并非冰冷的逻辑推演,其终极目的乃是“良法善治”,这就告诉我们,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条文来审理案件,更应该考虑实际,综合分析,给当事人以公平公正的待遇。
每一份文书都是法治的毛细血管。刚入职时,庭长就告诉我要审核好文书中每一个字,包含标点符号,如果文书中出现了含有歧义的字样,那么这份不严谨可能就会成为翻案的利器,这也让我理解了罗翔老师反复强调的“细节力量”究竟意味着什么。
作为新人,最困惑的时刻就是面对“法律正确”与社会效果的冲突。我想起前一个月有一名当事人前往法庭,当时的调解协议中写到调解双方离婚,男方需每月支付女方300元以保障生活,这些协议的内容,也是充分的在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这也理解了罗翔老师所说的 “法律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它只是最后手段”。我不经想起瓦岗法庭刘法官曾多次在下班时间也在积极与当事人进行联系,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了解当事人真实的内心想法,积极促成双方的调解,让不能到现场的当事人也能顺利达成一致。这种“刚性法律+柔性操作”,正是基层法治的精髓。从书本到实践的跨越,需要的不仅是专业知识,更是“用耐心细心传递司法温度”的觉悟。
在这将近两个月的基层经历教会了我,基层工作不能只靠眼睛,更要靠脚踏实地,基层法庭的屋檐下,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案,只有柴米油盐的纠纷。但正是这些琐碎的案件,构成了法治最坚实的地基。
作为新时代的基层干警,我们既要心怀法治的理想主义;更要脚踏实地,在泥土中寻找法治生长得养分。法治的细节要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中。我将保持着拼搏的热情和朝气,践行公平与正义的初心和使命,让法治的光芒照亮内心和前行的道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次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知与行中探寻法治建设的之路,以自身行动实现自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