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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有约】原告笑了,纠纷解了,工程款结了!

发布时间:2025-08-29 16:06:29


又是一个周五,汤阴法院“法官有约”固定接待日如期而至。“这笔工程款我要了太久,今天终于有了着落!”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在民事审判庭法官田太军的调解室里圆满化解。

2021年,田某某以实际施工人身份从某建筑公司承接了汤阴某小区的外墙抹灰等工程。2022年,所有分包工程完工,双方结算确认工程款总额为150万余元。扣除借支和已支付部分后,建筑公司仍欠30万余元。田某某多次沟通无果,最终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田太军认真梳理案情,认为该案涉及建设工程领域,若简单判决可能激化矛盾,并影响后续执行,他决定借助每周五“法官有约”固定接待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田太军从法律和现实角度出发,详细阐释相关条款,明确被告责任,也体谅其资金压力,同时释明拒不付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不断安抚原告情绪,告知其合法权益会得到法律保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寻求利益平衡点。经过田太军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建筑公司分期给付原告田某某工程款30万余元。

每周五,“法官有约”固定接待日,法官主动敞开大门,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实打实化解矛盾纠纷,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拉近司法与民距离,让法治力量更可感、更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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