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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青学营】学习全会精神 青年挺膺担当(五)

发布时间:2025-11-14 09:01:38


执行局  冯睿

作为一名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执行工作作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是国家治理能力在司法领域最直接、最集中的体现。结合自身岗位实践,我有三点深刻体会:

一、坚持法治引领,把准执行工作方向

四中全会所强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们开展执行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将执行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在具体实践中,我们既要确保严格依法办案,也要注重追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保障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执行环节不折不扣地落地见效。

二、践行司法为民,彰显执行工作温度

四中全会精神始终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执行工作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司法获得感,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必须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我曾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执行案,被执行人经济状况拮据,对八万元的赔偿款存在抵触情绪。我们主动上门,耐心释法明理,既清晰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也引导他换位思考,理解申请人的处境。经过真诚沟通,最终促成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义务,申请人及时获得了赔偿,被执行人也得以避免信用惩戒,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一经历让我深切感受到,执行不仅是法律权威的彰显,更是一门传递司法艺术与人文温度的工作。

三、强化自身建设,筑牢执行工作根基

四中全会对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必须持续提升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严守各项纪律规矩,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执行铁军。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唯担当。我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立足本职岗位,发扬“钉钉子”精神,勇于攻坚克难,切实将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贡献自己的执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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