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岗法庭 李哲煜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思想春风”吹遍神州大地,作为汤阴县人民法院瓦岗法庭的一名法官助理,我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真切触摸到“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温度与力量。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法治建设”,这不仅是顶层设计的价值导向,更成为我们扎根乡村、服务群众的行动指南。
瓦岗法庭作为司法服务连通群众的“毛细血管”,经手的案件虽无惊天动地之势,却件件关乎百姓生计。在协助法官处理各类民生纠纷的过程中,我对全会强调的“实质性化解矛盾”有了深刻理解:司法的力度,藏在每一次公平公正的裁判里;司法的温度,融在对群众诉求的耐心回应与情理兼顾中。这让我明白,基层司法工作的核心,就是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能感知的公平正义。
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基层法治服务体系”,在瓦岗法庭的日常工作中化作了具体行动。无论是走村入户开展法治服务,还是严谨细致整理卷宗、参与调解,每一项看似平凡的工作,都是在为基层法治建设垒砌“砖瓦”。这些工作或许琐碎,却承载着筑牢乡村法治根基的重要使命,让法治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作为新时代基层司法战线上的青年,我深知自己既是全会精神的学习者,更应是践行者。未来,我将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灯塔”,在辅助审判中精进专业本领,在服务群众中永葆为民初心,用实际行动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乡村每个角落,为基层法治建设注入青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