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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汤阴法院人民陪审员获最高院、司法部联合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26-01-22 17:30:05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人民陪审员予以表扬的通报》,其中,汤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杨红刚获评“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


杨红刚,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汤阴县白营镇南陈王村支委委员,2023年12月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汤阴县人民陪审员。在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过程中,杨红刚展现出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每次参审前,他都认真查阅案卷、熟悉案情;庭审中专注听取双方意见,依法独立发表见解。他充分发挥来自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特别是在民事纠纷案件调解中,运用群众语言和乡土智慧,促成多起矛盾有效化解,提升了陪审工作的实效。

作为南陈王村支委委员,杨红刚积极投身村级治理与服务,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参与协调邻里纠纷,推动民生实事落地。注重将陪审工作中所学的法律知识、调解技巧和法治理念融入村级事务管理,有效运用于矛盾纠纷调处、普法宣传和依法治村实践,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荣誉背后,是坚守更是担当。此次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表彰,不仅是对杨红刚个人履职表现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广大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司法、助推社会治理创新的鼓励与致敬!杨红刚表示,他将继续扎根基层,珍视陪审员身份,做好法治的“传播者”和乡村治理的“践行者”,让法治之光照亮更多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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