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红军,男,1974年7月3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4012********,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东社乡东社东街24号1户,现住河南省汤阴县菜园镇西尧会村。
2025年,我院以张红军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张红军以其患有大脑动脉的闭塞或狭窄引起的脑梗死;脑干梗死;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2型糖尿病;中度脑动脉粥样硬化;陈旧性脑梗死;冠心病等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已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7日。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满次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意见。电话:0372-6225744,通讯地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