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案结执了】全流程督促履行 力促“案结执了”

发布时间:2026-06-17 10:26:48


为深入贯彻“案结执了”工作理念,汤阴县法院严格落实全流程督促履行体系要求,将履约监督贯穿案件办理末端。近日,该院通过调后全程跟进、精准督促履约,成功促成一起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完毕,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一次性化解。

案情回顾

被告李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承担主要责任。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受损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先行赔付车主损失后,依法取得保险代位求偿权,向汤阴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结合事实与双方诉求组织调解,经释法明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在指定期限内支付赔偿款18000元;若按期足额履行,保险公司自愿放弃剩余款项追偿权。该协议经法院依法确认生效。

全程跟进

履行期限届满后,立案庭督促专员韩小幸主动开展常态化督促工作,点对点联系义务人,细致宣讲生效法律文书的效力,告知逾期拒不履行将面临强制执行、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等不利后果,纠正当事人“调解可拖延、履约可观望”的错误认知。同时,主动对接原告保险公司,核对收款账户信息,畅通支付渠道,扫清履约障碍。在法院全程跟踪、耐心引导下,义务人在约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全部赔款,原告顺利收款并确认结案。该案实现了审理、调解、履行全流程闭环办结。

本案是汤阴县法院落实“案结执了”理念、落地全流程督促履行体系的典型实践。通过调后持续督办、靠前主动履职,彻底打通了权益兑现的“最后一公里”。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