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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陪审员唠家常调和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1-12-15 15:24:03


    12 月14 上午,汤阴县法院瓦岗法庭人民陪审员罗来平通过与当事人“唠家常”,协助主审法官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和好如初的原被告在当庭在调解和好笔录上签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996 年,李艳与郑全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婚后夫妻感情尚好,一家人生活的倒也幸福、美满。20106月份,郑全不幸身患偏瘫,虽经多方治疗但尚留有部分肢体功能障碍症状。郑全因病痛折磨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经常与李艳生气、打架。因郑全不能外出打工,生活越来越拮据的李艳不得不外出打工,可这又引起了郑全的猜疑,继而引发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双方最终于2010年底分居生活。期间虽经亲戚、朋友多次调解未能和好。今年1012日,李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准许其与郑全离婚。

主审法官阅卷后认为,李艳和郑全感情基础不错,双方有调解和好的可能,遂邀请比较熟悉李艳家庭所在地社情民意的人民陪审员罗来平参与案件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罗来平充分发挥了其比较了解基层群众心理特点的特长,首先批评了郑全性格暴躁、心理猜疑的错误,指出了其在纠纷中存在的主要过错,开导其要正确面对疾病和现实,要把家庭关系搞好;其次又语重心长地告诫李艳要珍惜夫妻感情、珍爱和睦家庭,要看在有利于女儿健康成长份上冰释前嫌与郑全和好……最终,在陪审员罗来平的多次调解下,郑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李艳道歉,请求李艳原谅自己;李艳看到郑全真有悔意,遂表示愿意与郑全和好并回家生活。双方当庭在调解和好笔录上签字。

责任编辑:邵璇    

文章出处:汤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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