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河南省汤阴县法院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减少涉诉信访。
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保证院领导接待直接倾听并处理来信来访,对案件确实存在瑕疵的,做到不护短、不回避,积极协调解决,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实行督办检查制度。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诉求,在信访接待后召开会议,以案件督办形式向涉案部门进行通报,督导检查,明确处理思路,落实相关措施,属法院管辖的坚决予以解决,反之则说明道理,并为其指明解决渠道,消除误解。
建立并完善疑难问题信访处置工作联系沟通制度。对涉及群体性或矛盾易激化的纠纷,努力构建多元矛盾解决机制,尽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定期排查容易引起矛盾的涉法涉诉纠纷,将各类信访案件按不同诉求及争议焦点进行划分,有针对性地处理,特别对可能激化矛盾的信访人,重点控制,严防矛盾升级。同时,在发挥信访干部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积极依靠党委政府、所属街道、单位等部门共同做好息诉工作,形成预防化解矛盾、落实稳控措施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