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上午,在汤阴县人民法院瓦岗法庭门口,当事人陈翠亲自将绣有“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体现司法为民真情”的锦旗赠送给沈海宝法官,陈翠感动地热泪盈眶,一个劲儿地向法官表示感谢。
当事人李翠7年前经人介绍与王宝成婚,婚后先后生育两个子女。由于近年来王宝长期在外打工,与陈翠的交流日渐减少,二人感情逐渐变得冷漠。由于二人矛盾得不到妥善解决,陈翠精神因此受到严重刺激。而王宝在外吃喝不愁,根本不顾及陈翠及子女的生活,与陈翠已分居3年之久。二人之间的纠纷经亲戚朋友、村委会协调均无结果。今年2月份,王宝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陈翠离婚。陈翠面对感情和经济负担的双重压力,在答辩过程中表示如法院判决离婚,自己只有一死了之。
面对以死相逼的当事人,负责审理此案的沈法官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很明显二人因感情不和已分居3年之久,如不判决离婚明显不妥,但如果判决离婚,陈翠很可能做出过激行为,那么解决案件纠纷的唯一出路就是调解结案。接下来,沈法官从多起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后,又在自己的努力下重新过上幸福生活的案例讲起,逐步让陈翠接受自己婚姻失败的现实,明白了只要自立、自强,今后还会过上幸福生活的道理。在审法官的开导下,陈翠对自己的失败婚姻已不抱什么希望,同意与王宝离婚。但陈翠又着重考虑到子女的抚养费问题,他希望法官在调解的过程中能够多争取点抚养费,以便今后子女生活所用。作为本案主审法官,沈海宝对陈翠的遭遇深感同情,对其子女的抚养费问题非常关切,多次庭外组织王宝及王宝的父母进行调解,希望王宝能多出点儿抚养费,以弥补早些年对子女的歉疚及保障日后子女生活、学习所用。通过三个多月的艰难调解,终于促成王宝与陈翠达成调解协议,即在双方自愿离婚的同时,王宝当庭给付陈翠5万元子女抚养费和生活帮助费。沈法官真诚和细致入微的调解不仅使案件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而且使陈翠从生活的阴霾中走出来,恢复了良好心态,重新唤起了其对生活的信心,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陈翠为表达谢意,特地给法官送来锦旗,以此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