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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法院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发布时间:2012-06-21 10:53:06


近年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为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着力打造廉政法院,取得了良好成效。三年来,全院无违反“五个严禁”、“十条禁令”及《廉政准则》等规定情形发生。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该院院长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长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了院党组、党组成员及各庭室负责人主要责任。实行重点案件检查制,坚持对上级法院和领导机关交办督办案件、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及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等进行重点检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公开机制,对经费开支审批、差旅费管理、车辆、水电费支出、办公用品购置、接待费标准等进行了严格规范,定期对诉讼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做到了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该院党组要求,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批评教育从严、问责追究从严,起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之效果”的工作机制。同时,坚持实行案件办理监督卡、督察通报、诫勉谈话、违法违纪、审判责任追究等制度。

 

 

责任编辑:刘鹏    

文章出处:汤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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