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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法院刑事审判突出“五个坚持”

  发布时间:2009-08-18 09:37:03


    为搞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刑事审判工作,近年来,汤阴县人民法院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突出五个坚持,有效确保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一是坚持正确的刑事审判理念,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有效保障人权。在坚持正确刑事审判理念的同时,该院进一步加大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工作力度,并注重保障刑事被告的合法权益。对依法应当指定辩护人的案件,一律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确保被告人的辩护权得以充分行使;对于未成年刑事被告人,不仅指定辩护人,还要求其法定监护人到庭参加诉讼,使其知晓应承担的监护职责和义务,从而为少年犯回归社会后能得到有效地监护打下良好的基础。据统计,今年至今,该院共为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32人次,支出法律援助费3200元。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力促社会和谐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力度。为减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各类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该院坚持以人为本,力促和谐的指导思想,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思路,采取“把握时机、法理情结合、比对调解、借助外力”等调解方法,使受理的9成以上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2件,调解结案12件,实现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00%调解结案的较好成绩,有效地保障了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三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该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不仅采用了圆桌审判的温馨方式,而且坚持“庭前三见面”,做到庭前审判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所在学校或单位有关负责人见面,充分尊重未成年被告的人格权;结案后坚持“庭后三落实”,定期回访他们的思想动态、改造情况,同时,就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确保他们得到有效的改造;对参加工作或重新就学需要帮助的少年犯及时提供帮助,使他们有工可做,有学可上。

    四是坚持精益求精的办案理念,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该院以全国法院系统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契机,在抓好刑事审判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同时,狠抓业务建设,积极开展了“办精品案、开精品庭、出精品文书”等活动,努力提高法官的司法水平。同时,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促进审判人员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从严、从细、从实地办理每一起案件。

    五是坚持轻口供,重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促进办案质量全面提高。随着社会的发展,刑事审判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也越来越多,诸多社会的难点、热点问题相继涌入法院。针对这些情况,该院提出“加强调查研究,促进审判工作”的工作思路,将调研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当中。引导法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民生、促和谐、贯彻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具体方法。(薛志强)

责任编辑:秦治民    

文章出处:汤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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