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和强化作风效能建设,河南省汤阴法院开展了“提振精气神、激发新活力、展示新形象”作风整顿活动。在作风整顿活动中,该院注重做到“三个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对干警精神状态和工作执行力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在督察工作中,该院从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察队,除进行现场督察外,还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外出告知栏等,对干警遵守上班时间、车辆安全行驶等情况进行核实,确保督察工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提醒与通报相结合。对个别干警身上存在的个性问题,第一次口头提醒、第二次全院通报,并适时进行第三次回访,坚持提醒、通报和复查相结合,达到主动改进和强行入轨并进的目的。
形式与内容相结合。除注重对上下班时间、着装规范、语言文明等督察外,还采取调取庭审录像检查庭审是否规范,到当事人家中开展廉政回访看是否存在不公正不廉洁情况等,狠抓干警作风效能建设,自觉树立法院良好形象。